⬛️⬛️他懂个屁的九缥和野尘

此号缘更

点文回应2·(一)·九州篇

啊啊啊抱歉这么久才有……
本来想像上次一样写齐了发一起的,但全职篇的一下子码多了就有点……所以就分开了!还差一点没写完~先发九州和全职的!
首先是九州!
呃有亲点苏秀行相关以及原映雪相关,结果被我写成了恬秀和雪闲……
好久没写BG了略略的有点手生,而且后者写得特别短……(oh no
别介意



1.恬秀(百里恬X苏秀行)
应要求,全职背景!码得挺欢快的~望喜欢!


百里恬正在宿舍里收拾东西。
他现在高一,学校是市内有名的全日制高中,只有周末才能回家。
今天正好星期五,他要收拾点东西好带回家。
这时他手机响了。百里恬不得不停下手上的收拾工作,掏出手机接听。

再然后,他就只背着书包站在了他舅舅的宅子面前。
他舅舅姓苏,叫苏怀纯,是他母亲的哥哥,有一个儿子,比百里恬小一岁,名字起得秀气得很,叫苏秀行。
苏秀行的母亲早逝,家里只有苏怀纯这个父亲。可苏怀纯是个商人,整天东跑西跑,又不愿麻烦自己的妹妹一家,便总托保姆照顾苏秀行。后来苏秀行大了点后,在苏秀行的要求下把保姆给辞退了,只让苏秀行一个人生活。
百里恬和苏秀行从小玩到大,但自从百里恬升到初三后,两人都因为学业问题疏远了不少。
脑海中回忆着5岁的苏秀行攥着自己衣摆跟在自己身后叠声叫着“哥哥”“哥哥”的模样,百里恬摁下了门铃。
——希望这家伙现在还听他这个哥哥的话。
百里恬高一,苏秀行今年初三。刚刚母亲一通电话打来,除了抱歉的告知她和父亲有事得出差,自己得要去舅舅家和同样孤独一人的苏秀行做个伴、过个周末外,还希望他这个当哥哥的能去管管苏秀行。
据说这家伙身处叛逆期不说,还在沉迷游戏。
百里恬无声地叹了口气。
没有人应。但百里恬知道苏秀行一定在家,之所以不应门,恐怕是带着耳机听不见的缘故。
打手机也会是一样的效果。
百里恬看了看母亲发给他的苏秀行的手机号,最终把手机塞回了裤袋里。
他掏出了母亲给他的苏家大门钥匙。
苏家宅子买在锦绣园,是市里数一数二的别墅区,和百里家所住的金盏菊区分别占据市里南北两个风水宝地。路程的遥远也遥远了两人的距离。
推开门,大厅里静悄悄的。百里恬熟练的在玄关处脱下鞋子,从一旁的鞋柜里拿出拖鞋换上,提着书包,上了二楼。
二楼楼梯左拐第一间就是苏秀行的房间。
此时房门正虚掩着,里面传出急促如鼓点般的敲打键盘声。
百里恬轻轻推开了门,果不其然,苏秀行正坐在电脑前,带着耳机,纤长的十指在键盘上翻飞,电脑屏幕里的画面旋转来旋转去,看得百里恬头有点晕,也亏苏秀行能一直专注着盯着。
耳机里的游戏音效之大,连他都可以听得见。
但百里恬没有上去打扰苏秀行,只是静静地靠在门口,看看苏秀行什么时候能察觉到他的到来。

屏幕上出现了“荣耀”两个字,苏秀行这才松了一口气。
他在打竞技场,得连胜一百场才能进入统一服“神之领域”,对手有点强,害得他爆了一下手速才通过一套连击把血量差弄大。
要是这场输了,前面他赢的八十多场可就前功尽弃了。
他玩的是刺客,本就不太适合一对一,幸好地图比较复杂,给了他很大的优势。
“荣耀”这款游戏很火,自从苏秀行接触开始,套用一句广告,就是“根本停不下来”了。
苏秀行不担心自己的学业,他打小就聪明,老师讲的东西一遍就懂。况且,就算学业差,不是还有可以当职业选手这一条出路吗?他可是看过了,他的手速有200左右,再加上年纪小,以后还有得提升,这放到职业选手里来说也是比较出色的。
正当他打算再来一场时,突然听到耳机里有提示音,他下意识地把目光瞥到屏幕右下角看有谁私聊他,余光就不小心瞥到了门口。
苏秀行手抖了一下——被吓了一跳。
百里恬提着书包就这么静静地半靠在门口,也不知道等了多久。
“哥哥!”苏秀行下意识地叫了出来。这才想起刚才自家老爹好像有和他说百里恬要来,可是他急着打竞技场,嗯嗯啊啊着应付了过去,也没放在心上。
此时瞟到了百里恬,才突然想了起来。
百里恬心里还是有些欣慰的:很好,还知道叫哥哥,就怕不叫了。
百里恬看了看自己的手机,六点了。
他说:“把电脑关了,陪我出去买今晚的晚饭食材。”
苏秀行睁大了眼睛,首先想的就是家里的锅碗瓢盆有没有长霉,这个月的煤气费交没交。
百里恬把书包丢在苏秀行房间的一张空椅子上,看着他:“走不走?”
他目光温和,却有着一种不可违抗的威严。
“走!”苏秀行赶紧摘下耳机,直接关掉电脑电源开关,跟在百里恬身后下了楼。
苏秀行不知道为什么有些惴惴不安,这是他面对自家老爹都没有的情感。他老爹就算在他耳边破口大骂,他也能淡定地玩着自己的电脑,最多把耳机音量调大。
可是百里恬却不一样。苏秀行总觉得自己的表哥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威严,哪怕他目光平和如镜湖。
苏秀行一直悄悄地盯着百里恬。只见百里恬张了张口,苏秀行便心想:又是叫我不要玩游戏的吧。
谁知百里恬说的是:“下次不要那样子关电脑,不然电脑会有损伤,玩游戏时可能会卡。”
苏秀行:“……”

百里恬带着苏秀行踏进了锦绣园旁边配套的超市里。两人都穿着校服,经典的蓝白和绿白校服在超市里显得有些醒目。
不过百里恬不在意这些,他带着苏秀行径直走向了生鲜区。
苏秀行跟在他的身后:“哥哥会做饭?”
“家常菜不成问题。”百里恬边回答边拿起冷柜旁挂着的夹子,翻看着排骨。
“哦……”苏秀行点头。
百里恬拍了拍他的肩膀,指了指水果区:“去那边挑几个橘子和苹果,懂怎么挑么?”
苏秀行露出迷茫的眼神。
百里恬无奈地放下眉眼,向他详细描述起来:“苹果先闻闻香不香,再看果皮是不是红的,上面有一些黄色的短纹更好。橘子呢,要看它表面是否有颗粒突起,最好要有光泽,茎叶要绿。”
这两个水果可是苏秀行最喜欢的,可是他居然不知道怎么挑,这让百里恬有点匪夷所思。
“好。”苏秀行点了点头,抽了张塑料袋朝水果区走去。
百里恬看了他一眼,把挑好的排骨递给了贩卖员,转身又去看瘦肉去了,脑海中过着自己会的家常菜菜单。
苏秀行挑完水果找到百里恬时,百里恬正在挑酸奶,手里还抓着盒鸡蛋。
苏秀行眼尖的发现酸奶上有荣耀职业选手的形象代言,还是他最喜欢的那一个。
苏秀行赶紧跑过去拿起一瓶仔细看,指尖扫过包装纸上那印刷上去的签名,心里居然有种幸福感。
百里恬也看着这名选手:“这就是职业选手?”
“嗯。”苏秀行的声音里是难掩的兴奋。
“秀行想成为其中一员吗?”百里恬又问。
“嗯。”苏秀行点头。
“这样啊。”百里恬把酸奶放进购物篮内,“性质和明星差不多,有代言。”他认真端详了一下苏秀行,“形体和样子还过得去。”
苏秀行:“……”
百里恬顿了顿,继续问:“秀行为什么想要成为职业选手呢?是因为喜欢这个游戏吗?”
苏秀行用力地点了点头,坚定地说出了他不屑于和其他人说出的话:“我很喜欢这款游戏,并且我也有信心能成为职业选手的一员。”
“那么,你的喜欢能坚持多久呢?”
苏秀行一愣。
“或者说,你最纯粹的喜欢,能坚持多久呢?”百里恬的眼神依旧平静,“职业圈并不差于娱乐圈,名气同样会带来某些商业利益。在利益中,你能保持你最纯粹的喜欢走多远呢?我并不是反对你,我只是希望你能考虑这个问题。”
苏秀行垂着头盯着自己的脚尖想了想:“其实我也不知道能坚持多久,但我,唔,还是想要试试。”
百里恬微微颔首,转回了身子:“只要你不后悔就好。”
“你能走你可以选择的路走,已经很勇敢了。”

重新建了一遍模,百里恬抬起头看时间时,已经是凌晨了。
他揉了揉太阳穴走出了图书馆,寒风一吹他立刻打了个灵激。大学图书馆里还有些人在挑灯夜战,他已经弄完了,便也赶紧回宿舍睡觉了。
大三这一年比较关键,他们得去找找出路了。百里恬打算考研,现在家里的公司父亲百里冀一人也对付得过来,等考了些学位再去帮吧。
这样也会给他添点底气。
百里家族谱复杂,父亲百里冀继承了爷爷留下的历史悠久的百里企业,可却有些叔伯巴望着他下台自己上。百里恬从小就知道自己的责任,他得帮着父亲管理公司、镇压叔伯,等到父亲老去后,便继承公司。
这是他无可避免的责任。
这也意味着他必须要舍弃好多东西。
回到宿舍,里面只有一个室友在睡觉,其余两个不在。
百里恬没有开灯,轻声把书本放好,也爬到床上去了。
眼皮说不清的疲倦,但那脑子却是十分清醒。他想起那两个没回来的室友定是去网吧通宵了。今天凌晨荣耀开新区,听说他们俩是某个大公会的得力干将,今晚得带人去新区开荒,一定会很忙。
说到荣耀……百里恬又想起了苏秀行。
这家伙真的去当职业选手了。
不知道是不是百里恬那天刺激到了他什么,这家伙第二天就开始认真学习了,中考最后三个月努力了一把。在中考完的那一天,他背着包很认真的对自己的老爹苏怀纯说,老爹,我已经提交志愿了,我要去当个职业选手了。
苏怀纯大手一挥,滚吧滚吧。
然后苏秀行就走了。
不到一年的时间,百里恬就听母亲说苏秀行在训练营表现良好,不仅手速快,思维也很缜密;过了一年多,百里恬又听说苏秀行脱离训练营了,开始在战队当替补了;两年过去,苏秀行成为了正式队员;三年后,战队主力;四年后,也就是去年,战队队长。
年仅十九岁的队长,操作刺客,经常神出鬼没,但面对正面冲突,也会毫不犹豫的暴起,一点也不在乎刺客弱到极点的防御,以血拼血。
很娟狂的一个刺客。
导致整个战队的战斗力也很强,以前该战队是稳定的季后赛候选人之一,极少掉出季后赛。而去年,苏秀行当上队长的第一年,竟然异军突起,一路高歌猛进地杀进了最后的决赛,只是还是对方技高一筹,在最后的血拼中凭借0.01的血量获得了胜利。
战队老板爱苏秀行爱得死去活来。
再加上苏秀行样子长得也俊秀,就是性格有些飘忽捉摸不定,但这并不妨碍粉丝们粉他,广告商们找他代言。
这家伙也混得很好啊。
百里恬迷迷糊糊地想。
不过也听说这家伙直接了那么几个广告,固定了自己的曝光率后,其余时间还是沉浸在游戏里。
看来他还在坚持呢。这样纯粹的喜欢,能坚持多久呢?希望是一辈子吧。

考完期末考准备回家过年时,百里恬收到了一封苏秀行寄过来的信。他打卡来看看了,发现是一张票。
今年全明星表演赛三天的套票。
他笑了笑,照例把它收了起来,不用。
其实他不用去,因为他知道,这家伙还在坚持,这就足够了。
愿这纯粹与你长存。他这样期盼着。




2.原映雪相关(雪闲)
关于原映雪与顾小闲,其实我很喜欢他们,雪焚城也是我看过的所有九州小说中排得上号好看的。其实我写得了bg,并且最近越来越趋于写bg的地步了。之前写的祸国同人《伊生我未生》没人来看,心有点塞呢【其实在雪焚城里我最喜欢的是龙颖和龙玄玑这一对……
有点短……



他觉得那个女孩很有趣。

第一次见到她,他便知道,她是刺客。
辰月“寂”之教长原映雪能读懂人心,站在他面前的人几乎无形。于是他知道,那个女孩是一名天罗刺客,是来杀他的。
她叫顾小闲。
他觉得这是个好名字,女孩给他的感觉就是闲适的。可惜现在是人命如飞蓬的时代,又有几人能安享这份闲适呢?

后来她认出了他的身份,面上的表情可谓是精彩万分。
他又一次读懂了她,只是这一次根本不需要看她的心,只需要看她的表情就可以了。
那样的表情,是那样的鲜活。
他见惯了麻木、痛苦、憎恨,但只有她,会喜怒哀乐。开心的时候毫不掩饰的大笑,生气的时候会瞪圆了晶亮的眼,悲伤的时候眼泪掉落如同坠落的星辰……
他挺喜欢这个女孩的。
她不像龙璇玑,胸腔里跳动的是一颗麻木的心。但后者也并不是一直都麻木着,只有在见到一个人时,它才恢复鲜活。
女孩总是女扮男装到处蹦跶,他觉得她就像只轻盈的赤色小鸟,总能飞到他看不到的枝头,然后停下,转动着乌溜溜的眼看着他。
每一次看见她,都让他想起了春天万物萌芽、播发的勃勃生机。
似是能带去希望。

这个时代有太多的痛苦与无奈,他已经见惯了。唯有鲜活如她才是天启里那道亮丽的风景。
他很喜欢那个女孩,因为她是那样的鲜活,鲜活得超出他的预料。
鲜活得……让他的心脏也开始了跳动。
他知道这是他的历练,他的逢魔之时,可他仍步入进去。
于是他看见了神照中做出那件事的自己。
他自己也不知道这样的自己。

他喜欢她,也在乎她。他本来想要她离开天启,因为他可以看到怎样的结局——但她没有。
有人能陪他,这的确让他有些高兴。但结局,即使被他预见,也没有丝毫的改变。
那一天盛放的天启红莲,他为了她与雷枯火对峙。估计天罗也明白了,范雨时是意外,能杀死辰月教长的,只有辰月教长。
他不容许任何一人伤到她,因为没有人可以伤到他,所以他可以毫无顾虑的保护她。
可惜他忘了。
有点讽刺,他居然忘了。
堕入尘世的窥神之人,终究也只是一介凡人。
若是他还有无方,那么那把剑会伤到他最喜欢的女孩。
于是他理所当然的卸掉了无方。
利刃刺入皮肉中的痛苦,与鲜血温热的温度,是那么的鲜活。让他第一次感觉自己没了包袱,自己活过。

他静静地笑了起来。
却再也没有力气回望他最喜欢的女孩一眼。
无方。
终究是,没有任何方法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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